2021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开始申报了。深圳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重点支持发展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至8月31日。
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12个月以上,申报时仍在深圳工作。金融机构、创业投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申报人2020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额在70万元以上;其他申报人2020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额在50万元以上。申报人未享受2021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前海总部企业人才扶持资金等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奖励或补贴。申报人未申报2020纳税年度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人未享受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2021年度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深圳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链企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单位,主要包括:近3年内获得深圳科技研发资金、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展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逾期未验收情况的项目建设单位;经国家或深圳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发展改革、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认定的设有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重大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获评为国家、省、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平台的企业。
2021年度申报人所在单位也可以是经认定的深圳市总部企业、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或深圳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深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需为独立法人单位),以及其他我市鼓励发展的产业企业也可申请,主要包括:经市级产业主管部门推荐的我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及其在深一级分支机构。
具体申报材料和流程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了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各产业主管部门,编制本年度奖励方案。(记者 许娇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