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王者荣耀小棉花”等多个用户在抖音平台发布《王者荣耀》短视频,腾讯以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抖音告上法庭,并索赔520万元,理由是《王者荣耀》短视频涉嫌侵权,且抖音方面没有及时删除侵权视频。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抖音”)赔偿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讯”)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维权开支10万元。对此,抖音表示不服,将对本案提起上诉。
用户上传《王者荣耀》短视频 腾讯状告抖音侵权
本案的诉讼根源是手机游戏《王者荣耀》,这是一款由腾讯研究开发,多人在线竞技的游戏。在腾讯经营的“企鹅电竞”“微视”App上,分别开设《王者荣耀》视频专区和游戏频道,用户可以发布《王者荣耀》游戏视频。
腾讯调查发现,多个用户在抖音平台发布《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尤其是拥有219万粉丝的抖音用户“王者荣耀小棉花”发布了大量的《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对此腾讯多次发函要求抖音删除相关短视频,但是均被拒绝。
腾讯认为抖音作为同行业竞争者,经营范围、消费者群体存在重合,应该知道腾讯禁止游戏用户“未经腾讯许可以任何方式录制、直播或向他人传播腾讯游戏内容”,抖音却为了吸引用户和流量获取商业利益,在明知《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放任、帮助用户传播侵权短视频。此外,抖音侵占腾讯《王者荣耀》游戏视频市场份额,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2019年,腾讯以侵害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抖音,请求法院判令抖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涉案的《王者荣耀》游戏视频,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20万元,此外要求抖音在多家网站首页和报纸、抖音官网等显著位置连续一个月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抖音称游戏视频属于创作者
连续游戏画面不属于作品
“腾讯不享有对《王者荣耀》游戏及涉案视频中的连续游戏画面的著作权。”抖音方面辩称,《王者荣耀》是一款多人在线竞技类游戏,游戏开发商仅提供游戏场景、素材、元素,不包含剧情等固定情节开展,其间的动态画面完全由玩家进行游戏操作形成,这些视频画面具有随机性和不可复制性,不属于作品,更不属于类电作品。
涉案用户“王者荣耀小棉花”在抖音App平台自行发布包含《王者荣耀》游戏连续画面的短视频,大部分为教学视频,由该用户自己操作以及慢动作回放等,还有一部分是其他“高端”游戏玩家投稿,涉案视频时长在2分钟至3分钟左右,该用户还在腾讯视频、微视等平台传播与《王者荣耀》视频类似的游戏视频。
此外,抖音App是一个创意短视频分享平台,涉案视频系用户自行上传发布,抖音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抖音与涉案用户不存在分工合作或利益共享关系,且游戏并非是抖音平台上的主要品类,视频数量占比不多。此外,抖音视频不存在片前广告、落地页广告等,平台不会从单个用户上传的视频中获得广告收益。如果传播游戏视频需要获得游戏开发商授权,将导致垄断进一步加剧,对游戏视频产业以及公共利益都会有深度和长期的损害。
法院认定抖音构成帮助侵权
未构成不正当竞争
8月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平台运营主体)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抖音未充分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构成帮助侵权,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腾讯经济损失50万元以及合理维权开支10万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用户在抖音平台上传涉案游戏画面的短视频数量达900余条,尽管单条视频时间较短,所使用的画面较少,但几乎呈现游戏的全部内容,明显超出“适当引用”,不在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之列。涉案游戏视频在运行中所形成的连续动态画面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类电作品,虽然是在玩家操作下形成的,且游戏画面存在一定的可选择性和随机性,但均未超过游戏开发设计者的设定范围。那么涉案用户未经许可传播侵权游戏视频,构成对涉案作品著作权的侵犯。
抖音未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涉案用户的侵权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未充分履行“通知-删除”义务,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帮助侵权。不过基于现有技术条件及互联网发展阶段,对抖音这样的网络服务提供商苛以事先审查义务,既无法律规定,也不利于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虽然腾讯和抖音在网络服务范围和用户群体与抖音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和重合,系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不过在已经认定涉案行为构成侵害著作权行为的情况下,不应再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额外的保护。(记者 伊宵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