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金〔2022〕8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金融企业应当合理控制岗位分配级差,充分调动一线员工、基层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平衡好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基层员工的收入分配关系,对于总部职工平均工资明显高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其年度工资总额要进一步加大向一线员工、基层员工倾斜力度。
《通知》要求,国有金融企业积极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科学设计薪酬体系,合理控制岗位分配级差。具体来看,金融企业应当主动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充分发挥工资薪酬的正向激励作用,有效落实总部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应低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中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高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的政策要求。
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规定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人员
对于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通知》要求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薪酬总额的35%,根据其所负责业务收益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进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金融企业应当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在自身职责内未能勤勉尽责,使得金融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给金融企业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金融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并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追回,并止付未支付部分或全部薪酬。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规定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人员。(记者王楚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