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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承诺”替代“困难证明”
湘潭法援中心助48人化解“证明”难题
申请法律援助却无法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怎么办?在湘潭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退役军人王先生通过书面承诺获得援助,并胜诉。贯彻“为民办实事”和“法援惠民生”的理念,湘潭市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个人诚信承诺制两年多来,已有48名申请人通过“一纸承诺”替代“困难证明”获得法律援助。
王先生曾经在一家汽修公司从事汽车修理工作,并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两年后,公司老板要求王先生到他开办的另一家汽修公司继续工作。王先生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半年,却领不到分文工资,于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他的劳动报酬。两家汽修公司未配合解决问题,无奈之下,今年1月16日,王先生向湘潭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按照规定,法援中心核查王先生的经济困难状况:王先生是一名退役军人,他的户籍地在农村,但长期在城市务工,没有固定居所,没有地方开具经济困难证明。
“你可以用书面承诺经济困难的方式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法律援助法》规定了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采用申请人个人诚信承诺的方式,但要签署承诺书,同时对真实性负责。在告知义务和法律责任后,王先生表示自愿作出经济困难的承诺,并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不利后果。
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王先生签署了承诺书。当日,市法援中心就指派了湖南百舸律师事务所律师田田办理案件。律师通过调查取证和起诉准备,帮助王先生胜诉,法院判决两家公司共赔偿3万余元。
市法援中心负责人介绍,湘潭市自2021年推行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以来,已办理相关案件48件,承诺制体现了政府关爱困难群众、便利困难群众的情怀,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简化了办理流程,扩大了民生领域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该负责人表示,还将积极完善减证便民举措,减轻群众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的负担,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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