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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四川在线记者 陈旻翔 摄
一则“楼市下跌,佛祖被卖了”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称景区方面“前几天把乐山大佛给卖了”,引发网友热议。
上述消息于今年6月25日出现在网络上。该消息称,“前几天把乐山大佛给卖了。30年经营权卖了17亿,佛祖是做梦都没想到啊,他竟然也有被卖掉的一天。”消息后面是一张标题为“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的竞拍图片。该图片显示,限时竞价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7点。当前价为1709950400元,保证金为150000000元。在该消息下面,不少网友留言评论并转发。有网友质疑:“这也能卖?”
6月26日下午,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透露,该拍卖发生于2021年,是符合规定的。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的30年经营权由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获拍。为什么要转让30年?有业内专家此前曾表示,由于景区开发投资金额非常高,回报周期长,具有一定投资风险,因此一般经营权转让年限会比较长。
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关注,在于风景名胜的经营权转让是否依法依规。而据《海峡都市报》2009年的报道,福建省超五成的景区经营权已部分或全部转让。经营权全部转让的景区,门票专营权普遍归旅游企业。据《澎湃新闻》2016年报道,因引起争议,湖南省文物局曾约谈岳阳市政府,暂缓湖南岳阳楼经营权转让一事。
根据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出让或者变相出让世界遗产资源;在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经营活动实行总量和区域控制。
同时,该条例还写明,市中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强审核和监督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简评:目前来看,“乐山大佛17亿被卖”可能只是虚惊一场,但大家对此事的关注也许能倒逼经营方更好、更合理地用好这一旅游资源。
(综合“封面新闻”“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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