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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网•甲秀新闻讯近日,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印发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兜底线、保基本的服务功能,帮助解决居家养老困难,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扎实推进基本养老服务。
据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工作人员介绍,特殊困难老年人是指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六类老年人。其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老人。
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前,我省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到2024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底,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我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以村(居)为单位,建立以村(居)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网格员为主体的关爱服务队伍,明确每一个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探访关爱的包保责任人,建立包保台账并送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同时,乡镇(街道)指导村(居)整合志愿者、社会工作者、基层老年协会、业主委员会、家庭医生、养老服务人员、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等探访关爱服务力量,加强探访关爱支持队伍的建设。
根据方案,我省常态化开展探访关爱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落实探访关爱服务频次和内容。根据老年人状况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对身体健康、能够自理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实地探访关爱不少于一次;对失能、重病、重残、高龄独居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实地探访关爱不少于两次,并根据老年人情况适当增加实地探访次数。
做好探访关爱服务需求转介。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需求,探访人员经与老人、赡养人抚养人沟通后,将其居家上门养老服务需求转介给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对失能程度高、上门服务解决不了实际需求的,转介给专业养老服务机构。
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在探访关爱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采取力所能及的紧急处置措施,并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帮助联系其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紧急联系人,事后做好处置情况记录归档等。
记者 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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