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车主疑云 抚慰七年之痛
醴陵市法援中心帮水果摊主追回66万余元赔偿款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通讯员 曾玲
【资料图】
如果不是那场意外,醴陵市的林某一家8口,本应过着平淡但又幸福的日子。
7年前,正与妹妹在醴陵市某陶瓷艺术城通道内摆摊卖水果的林某,被突如其来的面包车拖拽碾压近20米。不得不截肢保命,造成6级伤残。
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介入后,发现林某当初私下签署的赔偿协议存在欺诈,且该车辆车主竟另有其人。
日前,林某联系市法律援助中心维权,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摊贩被车拖拽碾压近20米
回忆办理的这起案件,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冯芝感慨不已,“案件曲折,但结果是好的。公平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
2016年7月26日晚,林某和妹妹像往常一样,到醴陵市某陶瓷艺术城通道内摆摊卖水果。
晚上10时许,一辆失控的面包车突然冲过来,多人被撞倒,摊位一片狼藉。
伤情最严重的是林某。来不及躲避的他被车辆拖拽碾压近20米。血肉模糊的他被送往医院时,为了保命不得不将右下肢截肢。共花费医疗费用12万余元,后经鉴定构成6级伤残。
彼时,林某仅28岁,刚结婚不久,孩子还在襁褓之中。
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面包车为何会失控撞上人群?原来,彭某1购买了多部4人单车,在醴陵陶某馆供游人使用,雇请彭某2管理单车,又聘请丁某每天运送单车。彭某2将自己所有但登记在张某名下的一台面包车交由丁某运送单车。
事发当晚,丁某在醴陵市某陶瓷艺术城通道内将面包车交给前来看望他的朋友文某,请他帮助挪车。文某没有驾驶证,但并未拒绝。由于他对车辆状况不熟悉且操作失误,导致车辆失控撞倒在路旁摆摊的林某等人,造成多人受伤,车辆、摊位受损。
2016年12月26日,林某将文某、丁某、彭某2、彭某1、张某作为共同被告,向醴陵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彭某2、彭某1向丁某作出相关承诺后,没有任何赔偿能力的丁某,竟自认是肇事面包车车主,同时是4人脚踏单车生意的老板。他在醴陵市交警大队的虚假陈述,让整件事情偏离了正确方向。
彭某1等人多次找到林某私下和解,在几人合力欺骗下,林某对谁才是真正的车主等问题毫不知情。
2017年6月15日,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双方签署了一份协议。彭某2自愿补偿林某1.5万元、彭某1自愿补偿林某2.5万元、丁某自愿补偿林某5000元。签订协议后,林某向法院申请撤回对彭某2、彭某1、张某的起诉。法院准许林某申请,同时下达判决书,判决文某、丁某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直接连带赔偿林某各项损失11.9608万元。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外,文某另赔偿林某各项损失32.8318万元,丁某另行赔偿林某各项损失21.8876万元。
刑事部分,法院判决文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背后车主竟另有其人
事情私下和解了,但事件远未结束。
自认下所有责任的丁某此前只是一名无业人员,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收入和财产。法院判决后,其与文某仅支付了1000多元。事故发生后,林某已丧失劳动作业能力。他家中上有年迈多病的古稀祖父,妹妹刚入大学、妻子刚刚生育小孩。家务活落到母亲一人身上,家中唯一的收入仅靠其父亲一人务工。
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因为医疗费用更是雪上加霜。原本每4个月就要更换一次的假肢,林某都坚持多用两个月,致使右腿一直反复发炎红肿,让本就走路困难的他步履维艰。他多次来到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解决办法。
转机出现在文某刑满释放后。刚从监所出来的他,看到林某的赔偿问题依旧未解决,为丁某感到不值。他多次找到丁某,劝说其说出实际车主与4人脚踏单车生意的老板。丁某想到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彭某1、彭某2对其避而不见,且拒不承认自己作出的承诺,他感觉自己被欺骗。
在丁某交出证据后,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帮助林某理清案件中各涉案人员关系,告知其可以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并指导其收集更多证据。
历经再审林某获赔66万余元
2021年5月12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向市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收到再审裁定书后,林某再次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何军、冯芝负责办理该案。
“彭某1、彭某2及丁某在原审中隐瞒事实情况,欺骗林某与其签订协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冯芝表示,接到指派后,通过顺藤摸瓜,他们收集到大量证据。其中还发现2015年时,彭某1与彭某2、丁某合伙做游览电瓶车生意期间,3人将该车辆作价给全体合伙人用于经营合伙事务。
“现有证据已经能够证明肇事车辆属于彭某1、彭某2、丁某的合伙财产,3人均系该车辆的实际共有人,应向法院申请追加彭某1、彭某2为共同被申诉人。”冯芝向法院提交并增加、变更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丁某、彭某1、张某、文某、彭某2赔偿林某因交通事故遭受的损失827719.45元;撤销林某与彭某1、彭某2、张某2017年6月15日签订的协议;撤销一审法院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
该案先后于2021年10月11日、12月29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冯芝据理力争,数次发表代理意见。
2022年1月18日,醴陵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冯芝的代理意见大部分得到法院采纳。法院一审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及林某与彭某1、彭某2、张某签订的协议均被撤销。彭某1、丁某、文某、彭某2连带赔偿林某因交通事故遭受的交强险范围内的损失11.9608万元,除已赔偿4.3万元,还应赔偿7.6608万元;彭某1、丁某、文某连带赔偿林某因交通事故遭受的交强险范围外损失54.7189元。
对于这样的结果,林某十分满意。目前,他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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