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8月9日公开一则案例,一名六旬老太,频繁在某海鲜市场路边偷菜:黄丫头50斤、鲫鱼40斤、大明虾12斤……老太将赃物变卖,之后在一次偷菜时被群众拦下并报警。
(相关资料图)
漫画(图源:江西法院)
2021年8月25日4时许,六旬老太邓某从胡某停在某幼儿园门口的货车上偷走黄丫头50斤,波龙龙虾1斤,鳜鱼8斤。
2021年8月30日6时许,邓某从李某停在路边的三轮车上偷走鲫鱼40斤,莲蓬30斤。
2022年4月4日5时许,邓某从胡某停在路边的面包车内偷走大明虾12斤。
2022年4月24日6时许,邓某在某水产批发市场门口,将熊某停在此处的电动车盗走。
上述赃物均被邓某变卖。
2022年4月30日5时许,邓某再次想从李某停在某超市门口的电动车上偷走基围虾20斤,但立马被周围群众拦下控制并报警。后公安人员赶至现场,将邓某抓获,并从其住处查扣被盗基围虾、电动车,现已发还被害人。
经鉴定,上述盗窃的物品价值人民币4045元。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多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邓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又因其归案后如实供述本案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并退赃取得三名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宽处罚。最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极目新闻综合“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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