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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讯(记者/李年智 通讯员/罗旖旎 黄丹)达到条件的电商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符合条件的优秀网红主播最高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近日,南海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资金扶持对象、资金支持内容、申报和认定流程进行详细说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这是南海第一份针对电商新业态发展制定的扶持政策,南海区每年就此安排预算5000万元。
《实施细则》从鼓励电子商务主体发展壮大、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培育电子商务人才、支持开展各类电商活动四个方面扶持电商产业发展。
为发挥头部引领带动作用,《实施细则》鼓励培育引进影响力强的电子商务主体,推进电商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网络销售额达标的电商企业、入驻南海的电商企业和载体、区内电商服务机构、主流MCN机构、直播电商示范企业都在扶持范围内。其中,网络销售达标企业最高奖励2000万元,电商总部迁入达标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企业入驻载体租金补贴全区每年安排1000万元。
《实施细则》支持电商产业园建设。符合条件的电商产业园区、产业载体、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机构、直播电商基地均可申请奖补,其中电商载体公共配套服务提升补助最高1000万元。
为增加本地电商人才储备,《实施细则》为相关学校及培训机构、优秀网红主播提供奖补。拥有国内主流电商平台粉丝量50万以上,且在南海依法纳税的优秀网红主播为南海企业带货,最高可获奖励200万元。
与此同时,南海还配套出台了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直播电商示范企业、直播电商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区级认定办法。对区级电商产业园奖励50万元、区级直播电商基地奖励50万元、区级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奖励20万元、区级直播电商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南海将于每年8月至9月组织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佛山扶持通”进行申报,由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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